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无障碍无障碍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公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09:59:55 资料来源:本网
【打印】
分享到:

(A类)

粤教案函〔2020〕298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62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钟以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积极筹措省级财政资金,指导各地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逐步增长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明确自2019年起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和未来三年逐年提升100元/人的增长机制。2019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省级补助资金3.08亿元,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省级补助资金4.10亿元。二是加大专项投入,2019年在下达中央专项经费基础上,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7.9232亿元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体制机制建设,202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2亿元,比上年增长51.45%。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幼儿园达19885所,比2018年增加932所;在园幼儿总数达464.5万人,增加15.4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67.04万人,增加26.48万人;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9.02%,比上一年提高3.19个百分点。

关于提高我省学前教育经费占比的建议

我省已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根据财政收支快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从2017年的57.82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0.2%。同时,我省通过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等,大力吸引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层次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地市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关于提高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建议

我省2018年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和生均财政补助制度,坚持“迈小步、不停步”,最低标准逐步提高。2019年全省学前生均拨款最低标准和生均补助为每生每年300元,2020年和2021年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标,分别为400元和500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财力情况提高拨款标准,例如广州市的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3555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700元,深圳市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1330元。我省出台的学前教育生均最低拨款标准充分考虑了我省区域发展极不平衡、财力承受能力相差巨大的实际情况。下一步,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研究调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保障相关政策。

关于建立各级财政对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建议

我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和生均补助制度涵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相同标准,体现了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普惠性和公平性支持原则。同时省级财政积极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资源,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2020年,我省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作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推动全省实现学前教育“5080”的目标任务,2020年省财政预算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2亿元(比2019年增加4亿元)并统筹使用中央资金0.97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学位供给。

下一步,省财政将结合省级财力状况,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和生均补助制度,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待。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东升,020-376289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东省教育厅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