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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6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4 14:42:32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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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206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6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蔡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学前教育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9885所,比2018年增加932所;在园幼儿总数达464.5万人,增加15.4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67.04万人,增加26.48万人;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占比达79.02%,比上一年度提高3.19%。为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发展,缓解托育人才短缺


等问题,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出台政策,加强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二孩政策”实施后,我省学前儿童数量处于增长态势,入园需求加大,局部城镇中心和人口密集地区学位紧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存在一定缺口。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实施“5080”攻坚行动工程,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100万个,到2020年底,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以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做好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扩大普惠性学位资源覆盖面,以保障不断增长的入园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我省2020年3月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5号),明确提出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牵头部门是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同时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划、建设、用地、经费等提出全方位指导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

形成。
    二、加强指导,同步落实教育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2015年底,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2017年底,印发《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提出编制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落实教育用地、园舍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等一揽子目标和措施要求。2018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省国土资源厅于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明确非营利性幼儿园等教育设施项目用地所需指标由省指标保障。2019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三、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托育)相关专业人才,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019年,全省共有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30所本科院校开设了护理、学前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在校生1万余人;共有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27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广东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惠州市新华职业技术学校等31所中职学校开设了护理、营养与保健等专业,在校生3.6万人,为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学前教育“5080”行动计划,着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规范发展,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存在教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数量稀缺且治理良莠不齐,收费昂贵等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按照职能划分,配合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按照职能分工配合牵头部门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二是根据行业需求,做好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指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坤,020—37627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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