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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9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4 14:42:33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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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案函〔2020〕205号


詹文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教育提质扩容瓶颈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东莞市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工作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谋划、凝心聚力、精准施策、攻坚克难。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保障教育用地和项目建设。按照《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要求,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编制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落实教育用地和园舍建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推动制定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增加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二是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编制配备管理。近年来,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精神,坚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想方设法优化我省基础教育教职员编制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2018年我省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严格遵循中央文件框架的基础上,创新提出“推进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职工周转编制制度”等优化中小学教职员编制配备举措,并在后续出台的配套政策中逐步细化深化有关举措办法和具体要求;近期,省委编办协同省教育厅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稿),聚焦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段之间编制保障不均衡和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从开展省市县三级统筹调剂、盘活现有事业编制资源、创新教师管理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推动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政策体系。持续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通过加大跨区域跨层级编制调配、收回专项改革中有关单位编制等措施,优先满足基础教育领域的编制需求;通过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有效促进县域内教职员资源的均衡配置,切实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把统筹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作为审批提高各地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的前置条件。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明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基础教育提质扩容,着力推动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我省基础教育仍然存在学位规划建设项目办理手续缓慢,教师编制短缺,师资队伍管理难度较大,教师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基础教育规划和建设。严格按照《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要求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每4500人或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同时,将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情况列入各地相关督查核心任务,予以督办和跟进。推动各地以《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为抓手,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并对配套学校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建成交付使用,扩充城镇基础教育资源,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学位需求。一是落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政策。2019年安排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资金3.30亿元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奖补资金6.86亿。二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2018-2020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补助资金共22亿元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其中2019年下达9亿元在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三是落实全面改薄政策,改善薄弱学校师生学习和工作生活条件。2019年共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3亿元,用于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着力提升基础教育教职工编制保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职员编制保障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中央编办根据省域间人口变化情况,适时从人口流出地调剂编制给广东使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等,继续加强我省事业编制挖潜,调剂核增我省基础教育教职员编制总量。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出台或明确适应我省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并加强对各地落实中小学编制标准的督促指导;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进建立基础教育教职员编制周转使用制度,抓好教职工编制省级统筹工作,督促各地用好用足政策、优化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按照国家统一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有关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并将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列为教育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将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情况纳入到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内容,确保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支持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为临聘教师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等多种方法途径,努力解决好编制内外教师待遇差异的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坤,020-37627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东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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