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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4 09:10:23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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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114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袁德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集团化办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广东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对推进集团化办学进行部署。省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广州、深圳等地开展集团化办学情况专题调研,在韶关、东莞、珠海市部署开展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试点,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以小学、初中为主体,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教育集团,不断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基础教育发展差距,努力从根本上破解基础教


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从整体上看,近3年以来我省集团化办学呈现出良好的快速发展态势,全省21个地级市已有17个地级市开展了集团化办学,共成立教育集团260多个。其中,粤东西北地区成立教育集团59个。随着集团化办学的不断推进,我省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快速扩大,学位不断增加,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即将印发实施的《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进一步推动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整体提升办学质量。

一是抓紧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加强省级工作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拟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创新办学模式,探索建立以幼儿园、中小学为主体,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大学区与集团。二是实施集团化办学培育工程。推动各地区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组建办学集团,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势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通过输出先进办学理念、成功管理模式、丰富课程资源、有效教学模式、优秀教师团队等方式,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形成合作共建机制,实现以强带弱,整体提升办学质量。三是推进学校对口帮扶。加大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对口帮扶力度,在原“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组织珠三角地区和项目县所在市城区、项目县(市、区)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一对一”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鼓励大湾区内学校根据实际组建教育集团,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优质品牌学校的辐射作用,通过共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程教学、优秀的教师团队等,增强粤东西北地区学校自身造血机能,使之快速成为优质学校,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四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开展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工程,聚焦课程、教学、评价、治理等环节,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推行“无感式”“伴随式”课程与质量监测。推进信息化中心学校(种子学校)和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种子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现代化标杆学校和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标杆项目。优化全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国家、省、市、县、校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国家课程数字化教材规模化应用,弥补农村、欠发达地区优质资源的不足,高标准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 刘蔷,020-3762734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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