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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6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13:2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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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90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963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运彬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根据在校特殊生数量按比例配备资源教师,提升我省融合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案》(第20190963号)收悉。综合广东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精神,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统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大力促进融合教育,较好地保障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

2014年7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责任书。各地相继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意见,召开了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经过三年来的努力,我省完成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此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明确了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要求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安置工作,全面推进融合,提高随班就读质量,为残疾学生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在随后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情况、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情况列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推动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责。

(二)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

省教育厅会同省残联,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全省通报,要求各地采取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较好地保障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据2018学年初统计,全省在校残疾学生47912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6013人,在特教班就读443人,随班就读19821人,送教上门11635人。随班就读学生数量最多,比例最高(41.36%),成为我省特殊教育的主体。

(三)建立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201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要求各地依托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市、区)已建立了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

2012年4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教基〔2012〕8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实际需要,划片选点确定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在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辐射本片区随班就读学校。具体要求如下:城区以3-5所学校为一片,选择其中1所作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4万人口以上的乡镇,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每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要配置1-2名专职资源教师,编制依据粤机编办〔2008〕109号文在随班就读教师中统筹解决,关系挂靠在各地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或委托各地特殊教育学校代管,享受特殊教育教师专项补贴。目前,我省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强了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的培训

我省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广东省“强师工程”,并在经费投入上予以倾斜。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分级负责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组织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的培训,省、市级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市、县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从2016年开始,省教育厅每年都组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其中2016-2019年共培训了750名资源教师。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我省特殊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着特殊教育资源不足、融合教育管理机制有待加强、教师队伍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仍然是我省教育发展的“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以实施国家和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抓手,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一)进一步完善推进融合教育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实施教育。在入学方式上,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就读。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随班就读的对象、评估要求和安置原则,明确随班就读支持与保障、教育与教学、师资培训等方面的要求,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支持有关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加大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力度,组织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学校特殊教育教师,精准对接地方实际需求。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对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随班就读班主任、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健全分级负责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督促市、县落实培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的责任。

(三)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继续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依托省教育研究院,建立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全省特殊教育资源,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依托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要求各级教研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四)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在全省实施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对随班就读学生,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拨付标准。

(五)加强督导检查

要求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适时组织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省将适时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围。

感谢你们对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莹,020-376272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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