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广东教育
教育领导管理体制 教育领导管理机构
一、 中共广东省委主管教育工作的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1955年7月成立的中共广东省委,一直设有主管教育工作的机构。各时期工作机构的名称和职能范围有所不同,但其主要职责是一致的:一是检查和监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四是负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工作。
新中国刚建立时,由于实行军事管制,全省各地、市的教育工作,由各地、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接管委员会管理。
1950年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宣传部开始主管全省教育工作。宣传部设立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文教委员会党组。
1953年5月,成立中共华南分局高等学校委员会,隶属分局宣传部,下设高校党委办公室。
1955年7月,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主管教育工作,同时成立中共广东省高校党委。
1956年3月,成立中共广东省委文化教育部,主管教育工作。
1958年1月至1960年1月,省委文教部并入省委宣传部。
1959年2月,省高教党委与省委宣传部高教处、省高教局合署办公。 高校党委工作范围是广州地区高等学校。省委宣传部高教处和省高教局面对全省高校。
1960年1月,省委重新成立文教部。
1962年11月,省委文教部再次撤销,所属业务并入省委宣传部。
1960年至1966年,省委成立文教领导小组,由省委文教书记、省政府主管文教的副省长等有关领导组成,统管文教工作。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1965年9月,成立省委文教政治部,但在1966年4月开始办公不久,便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停止工作。
1966年下半年起,在“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下,省委主管教育工作的机构陷于瘫痪。1967年3月,广东省军事管制委员成立,教育工作由军管会革命委员会统一领导,革委会设文教小组。 1968年8月,省革委政工组设立文教办公室。1969年2月,设立教育办公室,与省教育战线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
1973年1月,广东省委决定:设立省革委科教办公室和省革委科教政治部;撤销省革委政工组教育办公室;2月成立广东省教育局。
1974年6月,撤销科教政治部,所属业务并入省科教办。
1974年8月,成立省高教党委,归科教办党组领导(1978年2月撤销,成立省高教局)。 1977年7月,省委成立宣传、科教领导小组,撤销省科教办,设立省委文教政治部和省革委文教办公室,两个机构,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1978年2月,撤销文教政治部,其工作任务由省文教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