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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14-06-05 15:26:35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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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65日至61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洁雯,电话:020-37629582

省财政厅联系人:莫辛燕  电话:020-83170362

 

附件:

1.2013年度省级教育专项资金.pdf(按单位)

2.2013年度省级教育专项资金.pdf(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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