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客“行风热线”节目,该局局长伍卫华等嘉宾就我市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就业创业、双拥工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沟通交流。其中,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进展情况、大学期间参军入伍政策保障、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等问题备受市民关注。
梅州首批申领的优待证已陆续发放
在节目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线嘉宾介绍了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进展情况。
据介绍,自今年6月15日起,我市有序组织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计划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为全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领的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全面开展优待证办理工作,随后转入常态化申领阶段,申领地点为申领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万多名对象申请并录入相关信息,首批申领的优待证已陆续发放。
办理优待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等,可持申请材料前往办理。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学费减免、考研加分
市民邓女士通过节目热线咨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选择参军入伍,这也是很多大学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学期间参军入伍有哪些好处?有哪些政策保障他们退役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获得长远发展?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线嘉宾答复说,现行的政策制度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安排:一是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二是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三是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四是大学生退役士兵在规定年限内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国家给予资助。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负责管理;家庭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者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另外,对于退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国家还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设立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税惠红利“分量足”,帮助退役军人走好创业路
在节目中,有市民咨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线嘉宾回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财税扶持和金融扶持政策。
给予财税扶持方面,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给予金融扶持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将退役军人贡献与融资征信挂钩,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军功贷”等金融产品扶持创业,提供利率、免担保等优惠和便捷服务;将退役军人创办中小企业列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重点服务对象,优先给予增信等融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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