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佛山市高明退役军人办理业务和查阅档案可以实现少跑腿了。日前,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高明区档案馆就部分退役军人档案进行交接,4999卷档案从区档案馆正式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
据悉,这4999卷退役军人档案年份跨度为1950年至2012年,档案的数字化副本随纸质档案一并复制交接。而2012年后的档案,此前已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高明区档案馆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当年退役军人管理服务部门不具备保管这批档案的条件,因此先由区档案馆管理。过去如果群众需要办理退役军人方面的业务,需要先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介绍信,再前往区档案馆申请调取档案。近年来,尽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档案馆已经建立起一套便民办理业务的流程,但跨部门调取档案仍有不便之处。
去年,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提出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置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等工作。该意见的出台,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区档案馆的档案交接奠定了政策基础。
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肖竣华表示,高明区在全市率先开展退役军人档案管理使用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前期已经完成对原有保管档案的整理,接收了由民政部门保管的档案,并购置了档案柜、专用电脑、硬盘等设施设备,在区档案馆的指导下建设了适合档案保管的环境,以满足档案管理使用要求。今后,群众办理有关业务需要调取退役军人档案时,只需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无需再到区档案馆,实现办理业务少跑腿。
接下来,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还将继续完善档案使用管理利用,将暂时委托其他部门保管的相关档案陆续接收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管理,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记者/何志勇)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