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布通知,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也于8月1日起施行,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损毁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
近年来,清远市积极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始终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摆在重要位置,形成党、政、军三位一体,全方位、广覆盖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形成了军爱民、民爱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大好局面。2020年,清远市还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续写了军民共建新篇章,推动清远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用心用情关爱服务好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全方位覆盖、全平台助力、全对象受益、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建设目标,聚焦退役军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社保接续、应急救助等服务,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尊崇感、荣誉感。
清远市是农业大市,大部分退役军人主要从事农业以及围绕农业的相关产业。为了推动乡村振兴的同时也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今年3月,清远市退役军人创业(乡村振兴)孵化中心揭牌,并选定5个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点先行试点,以“党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退役军人”模式推进。先后派出创业导师40多人次上门服务、帮解难题,各地孵化基地(点)举办“粤菜师傅”、农业植保无人机操作驾驶、农村电商等班次培训700余人次。清远市还受理退役军人企业2家、退役军人13人申请贷款1115万元,助力退役军人扎根乡村创业发展。
情系困难退役军人,及时扶助雪中送炭。2021年度清远市已为42人成功申请省应急救助资金129.92万元,为15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打造“同心惠军套餐”,38家爱心企业向退役军人专项基金捐款236.1万元。与退役军人“结对子”,今年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162名259人次。开展“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活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党员和烈士遗属。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联合粤运运输公司等单位,推出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优惠乘车措施,惠及22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党建引领当先锋”行动,印制1.2万张贺卡,组织干部职工上门与退役军人党员一起过“政治生日”,用心用情关爱服务好退役军人。
市卫健局:认真落实“六优先”服务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大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市卫健局一直以来都按照创建双拥模范城的要求,发挥卫生行业优势,认真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双拥共建、互动活动。
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双拥政策,为军烈属和伤残军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付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住院优先的“六优先”服务,在医院挂号、取药、收费、就诊等窗口均设立军人优先标牌,落实军人就医优先政策,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和军属安置。
如市人民医院制定了《军人依法优先制度》,为优抚对象在本院治疗中挂号、诊疗、检查、取药、住院、结算提供便捷。在门诊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服务窗口,对持证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办理业务。其他服务岗位均执行“优先受理军人及优抚对象”业务。如遇军人患者特殊抢救,会按相应绿色通道提供紧急救治。对持有证件的残疾军人给予特诊待遇,志愿者或导诊全过程陪同就诊,一站式服务。
市卫健局表示,该局将坚持以“军人职业受尊崇、军人军属受优待”为宗旨,切实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提高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更好地投入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中,营造全社会爱军、拥军、崇军的良好氛围。
市人社局:搭建就业平台落实创业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各项安置优抚政策。根据相关文件对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4名退役士兵,于2020年12月前办理了入职市直事业单位的安置手续。对2020年计划安置市直事业单位的4名随军家属,截至2021年6月,已全部完成接收安置手续。
此外,市人社局还搭建退役军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促进清远市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充分就业,切实做好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工作。今年3月20日,该局与市人才智力市场共同举办的清远市2021年“春风行动”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吸引远光、天农、中石化、新亚光电缆等24家本地知名企业参加,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提供了1085个招聘岗位,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3人。招聘岗位涵盖消防监控员、营业员、教练、保安队长、行政后勤等,针对一些技术性岗位和难度较大的岗位,企业也推出了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的优待条件。该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搭建高效便捷的就业平台,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需求与岗位的精准对接。
不仅如此,市人社局还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创业相关政策,将退役军人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的扶持对象。军转干部、退役军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资助。租赁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每年最高4000元的租金补贴。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资助109人次109万元,受理租金补贴4人次1.6万元。
市教育局:按要求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近年来,清远市一直在努力改善官兵生活条件,城区停车免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旅游门票费半价、营区用水用电优惠、部队驻地设置公交线路,优先安排随军子女入园入学等军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在教育方面,市教育局根据本行业的特点,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双拥”工作政策和责任,特事特办、好事办好,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便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具体来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幼儿园、学校做好军人子女优待工作。各幼儿园、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接收工作。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规定给予加分优待。据统计,2020年,全市126名官兵子女安排在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
市教育局还以做好随军子女入学安置为切入点,抓紧抓实学校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另外,按照要求妥善安置军转干部,近3年以来,市教育局机关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7名。
(记者/曹成飞 张彩霞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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