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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法治保障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答记者问

时间:2021-06-13 15:07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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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8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日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就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答: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通过立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习主席重要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习主席多次强调,要抓紧制定完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对推动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作了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主席决策部署,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有必要将党的意志和改革举措转化为制度安排、固化为法律规范。二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支撑。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军人是国防力量的中坚、军队建设的主体,是战争制胜的决定性因素。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有必要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激励广大官兵更加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激发投身强军兴军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健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党、国家和军队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对于凝聚军心士气、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这方面的法规政策还比较零散细碎,效力层级偏低,执行力约束力不够强,有些措施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制定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四是引领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强化全民国防意识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环境正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迫切需要强化各级机关和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制定这部法律,褒扬军人军属的牺牲奉献精神,明确组织和公民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推动形成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富国强军的强大正能量。

  问:请谈谈制定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主要过程?

  答:2019年1月,根据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安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全面展开研究起草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的指导下,在中央军委办公厅、改革和编制办公室等军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形成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2020年1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三次审议。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委托调研、实地走访、视频连线等形式,深入多家军地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一线部队开展调研;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两次网上公布全文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据此进行了多轮研究修改完善。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立法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立牢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落实习主席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全程对标对表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确保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实现改革目标。二是服务备战打仗。既立足平时又着眼战时,突出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突出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突出军属、烈属等抚恤优待对象给予政策倾斜,树立服务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三是坚持继承创新。总结固化优良传统和实践经验,合理规范保障内容,拓展保障渠道,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制度安排的时代性和含金量。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既明确军人应享有的特定权益和待遇保障,又兼顾其他利益群体的关联性,力求稳妥可行。五是搞好体系设计。按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管总”的法律定位,系统构建基本政策制度体系,既与相关法律衔接耦合,又为制定完善下位法规政策提供依据、预留接口。

  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包括“总则”“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71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方针原则、体制机制等;二是从法律上对军人地位作出规定;三是规范军人荣誉维护制度;四是规范军人生活待遇保障和家庭基本权益保障的基本制度;五是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六是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体制机制是如何规范的?

  答: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关于领导管理体制,法律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规范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军队单位的相关职责。同时,对工作运行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等作了规范,确保分工明确、军地衔接、合力推动。

  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如何规定“军人地位”的?

  答:法律中明确的军人地位,是指军人依法承担的特定义务和享有的特定权益的综合体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设专章对军人地位作了全面规定,突出军人职业属性,规定军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基本成员,是人民子弟兵,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并相应规定军人担负的职责使命。在此基础上,对军人政治权利、军内民主权利、军人履职保障、作风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

  问:关于军人荣誉维护,是如何规范的?

  答:军人崇尚和珍惜荣誉,视荣誉为生命。军人荣誉既是军人地位的集中表现,也是军人重要的精神性权益。“荣誉维护”一章从军人荣誉的内涵、获得渠道、培育模式、礼遇待遇和仪式,以及荣誉名誉保护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一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军人荣誉的内涵,规定国家、社会和军队在军人荣誉的培育、学习和宣传方面的责任。二是明确国家建立军人荣誉体系,规定军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接受地方和国外给予的荣誉等基本制度。三是明确军人获得荣誉享受相应礼遇和待遇,规定军人荣誉记载、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军人公墓等荣誉传承制度,规范军人礼遇仪式、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送喜报等彰显尊崇的具体措施。四是突出依法保护军人荣誉和名誉,明确相关保护和禁止性规定。

  问:这部法律对军人待遇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法律上规范军人待遇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总结现行法规政策、实践做法和改革举措,对军人生活待遇保障和家庭基本权益保障等作出规范。一是规定军人服役应享受的基本生活待遇,明确工资、住房、医疗、保险、休假探亲、教育培训、女军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保障责任和基本制度;二是将军人家庭的基本权益保障确定为国家责任,明确军人的婚姻保护、家属随军落户、配偶探亲、户籍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三是原则规定依法退出现役的军人由国家给予妥善安置和相应优待保障,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衔接。

  问:法律对军人抚恤优待作了系统规范,其中有哪些亮点和创新点?

  答: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着眼增强抚恤优待对军人的激励功能,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作出系统规范。一是充实完善军人军属优待制度。将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抚恤优待工作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调整优化军人军属在住房、医疗、就业安置、子女教育、养老照护、交通出行、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优待政策,明确军人家属凭证享受优待保障;回应广大官兵关切,对配偶就业安置、子女教育优待作了重点规范,确保有关优待政策有效落实。二是突出对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在全面规范各类优抚对象享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烈士遗属的抚恤、就业安置和子女教育等给予重点倾斜、作了专门规定,让烈士及其遗属切实受到全社会的尊崇。三是明确军人家庭帮扶援助机制。规定地方政府和军队单位对日常生活遇到困难的军人家庭给予帮扶,鼓励、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为困难军人家庭提供援助服务,帮助解决官兵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练兵备战。

  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如何规定法律责任的?

  答:法律责任是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质量和实施效果。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遵循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相衔接的原则,系统规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违法责任,为法律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区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军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等不同责任主体,根据不同违法情形,明确责令改正、给予处分、精神损害赔偿、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二是军人军属和“三属”因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的,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问:请问对贯彻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有什么考虑或者建议?

  答: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贯彻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军地各级机关、各类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法律落地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持续推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主动回应各方关心关切,让全社会了解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二是严格依法实施。军地各级机关和各类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使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不为后院分心、不为后代忧心,心无旁骛聚力备战打仗。三是强化监督问责。要切实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社会、舆论等监督作用,坚决纠治违反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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