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2021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进行部署。全市8个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据悉,清远市委常委会将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全省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也将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纳入了考核范围。
会议要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加强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做好四个季度任务清单的落实,持续按“五有”标准完善好服务保障体系。继续强化典型示范引领,通过树立标杆,加强交流互鉴,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在做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帮扶援助、做强志愿服务。要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考核不扣分,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会上,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围绕近期重点工作、第一季度任务清单、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汇报发言。
业务培训会上,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股室负责人对《广东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能力提升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法律服务工作和应急救助资金注意事项等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
(记者/刘洋 通讯员/林晓西 梁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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