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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报:“清澈的爱”岂容亵渎

时间:2021-03-25 09:00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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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解放军一线指战员不怕牺牲、敢于胜利、英勇戍边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其中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00后战士陈祥榕在日记中写下“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战斗口号。质朴纯净的文字,不掺杂任何个人利益计较的英勇行为,强烈地震撼和洗礼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让人们看到新时代青年军人赤诚戍边的爱国情怀。

  然而令人惊诧的是,戍边英雄事迹传开后,个别企业和个人竟然从中嗅出“商机”,将“清澈的爱”当作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17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显示,注册申请涉及多家企业,包括食品、啤酒饮料、广告销售、饲料等领域。这种借国人尊崇英烈朴素而热烈的情感谋求利益的行为,亵渎了英烈精神,引起民众的极大愤慨。不少网友留言:“烈士尊严不容侵犯”“清澈的爱只为国,不为私”“应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为中国人,不能为了追逐流量和资本,连底线和下线都没有”……并要求有关部门对这种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予以惩戒。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清澈的爱”是全国人民尽知的陈祥榕烈士生前写下的战斗口号,承载着英雄的赤子之心,不容亵渎。对此亵渎英烈的恶劣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法对此类商标注册申请做出驳回决定。

  “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自古以来,正是这种舍生取义的民族精神捍卫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今,个别企业和个人却被商业利益蒙住了良心,把无所不用其极的“蹭热度”“蹭流量”的商业思维,用到了戍边英烈的战斗口号上。对这种行为,法律制裁只是开始,必须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厚植家国情怀,在全社会不断浓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的氛围。

  一年一度的清明祭祀将至。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慎终追远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国人千年传承的乡风民俗。某些企业和个人不能一边享受着英雄保卫着的物质文明生活,一边漠视甚至消费英雄用生命维护的价值体系。吃水不忘挖井人,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文明和谐正能量,共建和谐美好社会,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有的觉悟和应尽的义务。

  英烈对祖国清澈的爱,是我们前行的动力源泉。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这种清澈,不能让任何掺杂私利的行为玷污这种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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