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立功官兵的家属总会多一份期盼,那就是希望喜报能早日热热闹闹地回家。
一人立功,全家光荣。为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历来是我党我军一项重要的荣誉激励制度。早在抗日战争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明确要求大力表扬八路军、新四军干部战士中的英勇行为。新四军一师二团曾提出“把功劳记在功劳簿上”“有功报功,论功行赏,人民英雄,个个尊敬”,建立“三证”:个人有“功劳证”,连队有“功劳簿”,家里发“功劳状”。1951年4月,志愿军政治部规定,凡立功与当选英雄模范的个人与单位,均按等级给予奖励,包括给家庭寄喜报,编撰传记,登报表扬及向全国广播。
穿越历史的时空,进入新时代,我们欣喜地看到:为更好地营造尊崇军人的氛围,更好地规范送喜报的工作流程,2020年12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连日来,全国各地送喜报喜的消息接连不断:山西省吕梁市委书记亲自登门为立功官兵送喜报、陕西蓝田县人武部领导冒严寒进山村为家乡好儿郎报喜、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邀请立功官兵家属当征兵宣传员……一幕幕暖心场景让人们感到:喜报“回家”的路不仅更快更隆重,还让政府和群众对军人的尊崇之情更浓更深了。
内容离开了形式将会显得虚无缥缈,军人荣誉感同样需要仪式去激发。近年来,军人荣誉体系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送喜报工作也趋于常态化,并成为军人军属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前,对于送立功喜报,一些单位一些人还存在不同的看法,通过近几年的行动效果来看,这种仪式对于征兵工作、国防教育的正向推动作用已显而易见。每年征兵季,在征兵工作人员询问应征青年“为什么要当兵”时,总能听到这样的回答:“看到立功官兵的喜报,我也想当兵。”
热血将士,枕戈待旦,将边关冷月和战地黄花酿成美酒,与岁月同歌;后方军属,辛勤持家,把生活百味和柔情万种折成纸鹤,与前线守望。春节将至,我们真挚地呼吁,军事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作为,认真负责,把立功官兵的喜报依法依规地送到官兵家庭成员手中,对于应该安排的慰问活动和相应的奖励也能保质保量地落实。因为,“一年两征”已经开启,这不仅是报喜,也是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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