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习近平主席签署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我国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对于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国现有数千万退役军人,他们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关心、关爱退役军人,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之初,即把立法工作提上日程,经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到形成《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到二审、三审、公布,一步步推进中,饱含着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寄寓着广大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牵动着全社会的关注,引导着尊崇氛围渐浓。
《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7000余字,“保障”二字出现30多次,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宗旨。其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如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一一作出安排,全方位保障退役军人权益,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不仅仅关系到数千万退役军人,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权益保障,而且有利于促进现役军人安心服役,推动国防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
法律乃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专门规范退役军人工作的第一部法律,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退役军人工作由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这必将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真正落地,既需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也离不开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推动,同时还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大力支持。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有一个实践磨合、不断完善的过程。《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呼唤亦引领着我们以更大的激情与热忱,投入到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去。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好事办好”的嘱托,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保障法》,使其“活起来”更“落下去”;同时号召人们都行动起来,把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内化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发挥这部基本法的最大效用,进而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2020年第12期)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