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退伍军人陈先生致电云浮市法援处,感谢市法律援助处及法律援助律师高效快捷地为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服务,仅仅用了16天就完成从申请法律援助到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全过程,并特意为张丽丽律师送上了一面“法律卫士 热心为民”的锦旗。
8月4日上午,陈先生匆匆忙忙来到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援助。市法援处工作人员经过与陈先生交谈后了解到,他是一名退伍军人,在某物业公司任保安。几天前,陈先生按物业公司安排跟进一项关于业主撞毁小区出入栏杆的沟通赔偿事宜,并在收到业主赔偿款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收到赔偿款的次日,陈先生按正常工作安排休息,因此其暂未处理赔偿款,但其物业公司在陈先生正常休息期间,以陈先生不按公司规定履行岗位职责,擅自收取客户赔偿款项中饱私囊为由,突然解雇了陈先生,且拒绝支付陈先生7月份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至此,陈先生对该物业公司无故解雇自己,并侮辱其人格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了解事情的缘由后,市法援处高度重视,工作人员一边安抚陈先生的情绪,一边立即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当天完成了该项业务的受理、审批、指派工作。后续指派了广东言邦律师事务所张丽丽律师承办此案。
张丽丽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会见了陈先生,详细了解案情,并收集相关证据,于8月13日代理陈先生向云浮市云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仲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先生于8月20日收到了物业公司支付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款。从申请法律援助到合法权益被维护仅仅用了16天,陈先生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对退伍军人的关心关爱,他将以实际行动诠释“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军人品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记者/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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