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刚过,广州为“最可爱的人”带来了好消息。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近日回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广州市正对《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进行新一轮的修订,拟将现役军人纳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人群范围。
今年广东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陈烨提出了《关于在广东地级市全面统一实行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的提案》。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市已实行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优惠政策。
目前,广州市出台的《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规定,义务兵可免费乘坐广州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近日回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广州市正对《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进行新一轮的修订,拟将现役军人纳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人群范围。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表示,今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已将“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纳入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广东省优待工作的实施文件,共同推动现役军人乘车等优待措施落地见效。
(记者/龙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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