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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日报:清远首个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佛冈成立

时间:2020-05-14 14:39 来源:清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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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处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站正式揭牌。(清远日报特约通讯员 黄超贤 摄)

  5月11日上午,佛冈县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处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站正式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佛冈召开县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会。佛冈县委书记董和平,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旭东,县委常委黄河、谭华军以及各镇党委书记、分管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及退役军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进一步化解涉军群体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揭牌仪式指出,佛冈县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能紧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积极梳理分析退役军人各项需求,成立了清远市第一家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的创新举措,同时也是佛冈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惠民服务的有效延伸。

  据了解,佛冈县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清远市首个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冈县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处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置在佛冈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位于民政局大院一楼,办公面积300㎡。其中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成立,目前有4名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处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站将不定期安排律师坐班,接受法律咨询,处理相关法律援助事务。

  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引导退役军人合理反映诉求,宣传涉军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化解涉军群体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维护佛冈县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律师在涉军领域纠纷的调解作用

  董和平在会上强调,各镇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党管退役军人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按照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加强对退役军人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站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的提高;根据新时代要求,要以成立县涉军事务调解委员会及法律援助工作室为契机,借鉴“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律师在涉军领域纠纷的调解作用,积极推进全县退役军人矛盾化解和指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全力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会上,佛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罗先范通报了佛冈县2019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石角镇、高岗镇党委书记分别汇报了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特约通讯员/朱慧燕 通讯员/朱小青 罗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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