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了解到,自去年我省设立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后,在各市(区)的宣传发动下,江门市上报的11宗经省确认后通过审核,获得救助资金近38万元。
申请人
应急救助资金帮了大忙
新会的权伯是这次11名成功申请到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中的一人。权伯今年60岁,家里一家三口人,无收入,儿子目前处于下岗状态,每月下岗补助仅1890元。
2018年3月,权伯被查出患有癌症,前后花费40多万元用于治病,欠下许多债务。在权伯提供的数十张医院单据当中,可以感受到这个家庭沉重的负担。权伯所在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比较关注权伯,去年推出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政策后,服务站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其填写应急救助资金申请书,目前已获得6万多元的应急救助金。“刚开始的时候很慌张,自己得了病,还欠了不少钱,战场上我都可以过,这个我是真担心,幸亏有救助政策,应急救助资金帮了大忙。”权伯说。
拿到救助资金后,退役军人与工作人员聊起了近况。
记者发现,此次成功申请的11人当中,9宗为重大疾病,2宗为重大家庭变故,申请到救助资金从7万3千元到1万元不等。据了解,11类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可以申请救助资金,具体为: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这笔应急救助资金是针对我省享受现行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也就是说,这笔资金是在低保、医保和其他保险等救助后的又一笔救助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工作人员
审核存在一定难度
记者了解发现,此次申请通过的退役军人主要分布在新会、台山以及鹤山三地,另外,其他市区也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正在申请,但人数并不多。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申请程序较为简单便捷,但是其中的审核却有着一定难度:“例如在界定困难程度、核算申请人支出收入等,强度和精准度要求高,此外,个别地方专项工作人员不足也是一方面原因。”
相关工作人员强调,应急救助是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援助,申请人针对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救助资金。根据上个月发布的《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四类:
第一类是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按规定享受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和各类帮扶救助之后,自付医疗费仍然较大、家庭负担较重,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根据自付医疗费数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含)至1.5万元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个人自付费用1.5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自付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第二、三类是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在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对于属于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救助;非前述对象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第四类是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由村(社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县、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逐级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从严审批。
“这是退役军人应享有的福利,希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所在户籍地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解决自身的燃眉之急。”这名工作人员说,接下来,相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会加大相关宣传力度,也希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主动争取属于自己的福利。
(记者张华炽 通讯员杨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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