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每人补助1000元进行培训
《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以全员适应性培训为基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
一方面,将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在退役军人报到一个月内,对其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政策、就业创业指导等教育,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
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实行免费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参加“广东技工”“粤菜师傅”等培训。
同时,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支持退役军人参加中高职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从招录政策和学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待政策。
此外,提高教育培训主体积极性。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省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并给予奖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培训。
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招录公务员
就业方面,广东将适当放宽对退役军人的招录(聘)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多方位拓宽就业渠道。如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等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优先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返乡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等。
对吸纳就业给予财税金融优惠。设立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专门补贴,按每人10000元补贴用人单位。新招用退役军人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加强创业指导方面,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0000元资助。
加强财税金融扶持方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同时,加强创业孵化和创业项目支持。省重点培育5个左右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申请租金补贴。鼓励退役军人优秀创业项目申报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记者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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