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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探索创新工作举措 增益教育培训效果

时间:2020-05-25 11:17 来源: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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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稳定、有序、满意就业是促进青年积极志愿入伍和维系军队和谐安全、军心稳定的重要条件之一。东莞市基于过往有关工作成果,对标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要求,借鉴国内外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优秀经验,探索提出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举措的建议。

  一、探索更加个性化、灵活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当前,东莞市及其他地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采取集中统一的培训模式,此培训模式的优点是便于管理学员和资源的集中使用,缺点则是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方面受限较多。因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的培训需求直接面向就业市场,很难在一地一域大一统的培训中得到匹配就业需求的培训服务。鉴此,一是灵活设置培训期限。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针对东莞市退役军人的问卷调查结果则显示选择培训时长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的退役军人占调查对象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9.44%、16.1%、29.66%、4.8%。同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院校代表认为需根据当地就业市场需求及退役军人实际就业岗位技能要求合理设置职业技能培训期限。对此,可考虑在坚持国家规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内,联合承训院校力量分别设置不同培训课程的授课期限,确保培训资源有效利用。二是培训课程与时间选择个性化。军人在退役后职业要求、工作方式、关系处理等方面有诸多的明显不同。对此,可考量借鉴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企业紧缺职业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特点和退役军人文化基础,进一步更新、丰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包含课程收费标准、课程周期、报读条件要求等内容),扩展退役军人可选择的培训课程范围。在秉持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下,允许退役军人根据自身就业需要选择培训课程和具体参训时间,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技能之间的匹配度,确保培训与就业同时兼顾。三是探索创新培训方式。在继续实施院校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探索采用在岗式培训模式。在岗式培训是澳大利亚推行的一种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即退役军人可到企业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我们可借鉴此模式,鼓励企业先录用退役军人后开展在岗培训,促进技能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

  二、强化学历教育支持服务,助力转换过渡

  加强退役军人从“军人”到“学生”的服务支持,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借鉴美国退役军人大学生支持服务经验和北京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国内高校的先进做法,加强针对退役军人大学生的服务支持。一是加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子、政策微信推送、政策宣讲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借助多渠道宣传,帮助退役军人了解有关教育资助政策,及营造支持退役军人上大学的社会舆论。二是重视退役军人大学生的学业与校园生活适应。因军事训练与高校文化教育之间存在差异,部分复学或新入学退役军人存在“学习跟不上”的情况。对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与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对接,推动高等院校重点关注退役军人的学业情况,对需要提供学习辅导的退役军人给予“一对一”或“一对多”补习支持。三是针对退役军人大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存在的关系处理、理念冲突等难题,也可尝试推动高等院校给予支持。一方面,发挥高等院校资源与高影响力教育实践活动对退役军人的学术整合作用,通过鼓励退役军人加入国旗护卫队、协助开展军训与国防教育活动、担任班干部等措施,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大学生的才能与优势。另一方面,推动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教务处、团委、学工、心理中心等部门加入到退役大学生辅导支持服务中。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成立退役军人大学服务组织,为退役军人大学生提供实习与就业资源对接、心理咨询、专项服务指导手册开发、就业创业指导等多元服务,帮助退役军人大学生顺利实现身份转换。譬如,中南大学的“退役军人之家”、中国矿业大学的“军魂青春工作室”均属此方面的典型案例,可供借鉴。

  三、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夯实教育培训力量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涉及需求摸查、课程目录设置、教育培训实施、资金与质量监管等方面,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需要多元主体合作实施。一要加快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提供退役教育培训服务。操作层面,可考虑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机制,借此实现政策信息的互通、学历教育和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的整合使用。比如,在“新生代产业工人培训”、“广东技工”、“粤菜师傅”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实施的职业技能重点提升工程中,安排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培训。同时,借鉴美国、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等国家引入专业社会机构提供退役军人职业训练的成功经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考虑建立包括职业院校、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建有职工培训中心的大企业等主体的承训单位目录,为遴选适合承接符合退役军人就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主体奠定基础。此外,可搭建覆盖职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的公益网课资源共享平台,借助社会公益培训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学习支持。二要建立多方协同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为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工作规范性,需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教育部门等政府主体指导、监督承训院校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可探索通过购买专项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考评工作,借此全面了解教育培训工作执行质量与效果、实际执行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拨付教育培训资金和遴选培训效果好的单位提供借鉴,也为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依据,充实社会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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