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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解读之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时间:2021-12-21 20: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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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为推动我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为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然要求

  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十三五”以来,我省通过减少煤炭消费、稳定油气供应、增加清洁能源比重等措施,能源结构显著优化。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约为33.4%、26.2%、9.8%、30.6%,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30%。但与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我省一次能源资源匮乏,能源安全保障程度仍不够高;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能源储备体系不完善,部分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实施意见》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氢能、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和储存设施,为我省提升能源供应的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节能和提高能效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抓手

  “十三五”期间,我省以年均2.8%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0%的GDP增速,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4.5%,用更少的能源消费推动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省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偏低。与此同时,2020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高达3.4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的6.9%。能源消耗总量过高,将加大能源供应转型的压力,拉长能源体系低碳转型周期。《实施意见》从控总量、优结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推行用能预算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节能降碳新技术。这就要求把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增长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继续深入推进工业、电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升级高效节能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价格、税收、金融等政策,以市场化手段倒逼提升能效。

  三、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我省缺煤、少油、乏气,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尚未大规模开发利用。《实施意见》提出规模化开发利用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合理发展天然气发电,积极发展氢能,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通过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的供给的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通过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建设和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外送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化解风光等新能源消纳和储存瓶颈,持续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坚实保障

  我省能源供应对外依存度高,能源供应易受外在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储气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亟需补齐能源储运设施短板,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天然气接收及储气能力建设,增强能源安全储备能力。通过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通过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光互补”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助力实现乡村振兴。(作者: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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