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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14年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高技术产业处 时间:2014-01-07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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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做好2014年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3030号)转给你们去,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通知要求,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围绕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结合本地区(企业)条件,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的要求,规定的方案框架编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二、请于,连同相关附件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编制完整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一式六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5份)、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2份)。 

  三、省将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推荐上报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名单。对于已申报2013年度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且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确定参股支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省将不再另行组织评审,直接推荐上报。因国家上报时间要求较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相关材料初审后即报省政府审定,不再允许修改和补充,因此,请务必保证相关附件齐备。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30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简  威 电话:83133176   省财政厅  姚  林 电话:8317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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