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9年烟叶收购价格及补贴政策的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粤价〔2009〕108号
韶关、梅州、清远、南雄市物价局、财政局、烟草专卖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9年烟叶收购价格及补贴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2009年烤烟收购价格按二价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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