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业主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发改经体〔2018〕1460号,以下简称《通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就有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各试点地市发展改革局(委)对照《通报》提出的情况和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对于尚未建成投运的试点项目,按要求从2018年11月起,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试点进展情况(见附件2)报省能源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gw_nyj@gd.gov.cn),试点项目正常投运后可不再上报。
二、试点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抓紧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切实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稳定运行,尽早发挥实效。
三、请电网企业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要求,向试点项目业主单位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为试点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发改经体〔2018〕1460号)
2.广东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2018年11月8 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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