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服务函〔2018〕5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12号),为做好我省201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公告的《2019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见附件)所列申请条件的企业。
二、申请资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一份;
(二)《201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一式3份);
(三)企业符合该农产品品种申请条件(如生产加工能力、
进口实绩、销售经营情况等)的相关材料;
(四)2017年、2018年1-9月财税报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发展改革局(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12号的要求,及时组织企业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201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进行填报,按国家所列条件初步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属地企业申请并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委,我委不直接受理企业申请。
(二)请各市发展改革局(委)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属地企业申报资料报我委。因国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开放时间限制,请务必按时递交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附件:1.2019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2.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翟宇佳,020-83133135)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