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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创新发展处 时间:2018-08-10 1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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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见附件1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必须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见附件2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具备以下条件:

  1.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中心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项目承担单位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了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并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请省教育厅(负责推荐高校)、科技厅(负责推荐科研院所)、省国资委(负责推荐省属国有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负责推荐本地企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的要求,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并填写《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8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正式送达我创新发展处(同时提供电子),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经审核发现申报不真实,将在全省通报,并给予不良的信用记录。

  (三)请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单位(承担单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各市、各主管部门上报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取消该市该部门推荐的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附件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86日 

  (联系人:张德瑶  联系电话:020-83133069;王亚飞  联系电话:020-83138758电子邮箱:fgw_cx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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