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函〔2018〕2145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要求,我委统筹管理的2017年省级基建投资纳入2018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范围。为按时完成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范围
安排2017年省级基建投资的支出(详见附件1)。评价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
二、自评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支出使用单位填报省财政厅设计统一格式的财政资金绩效自评表格,按参考格式形成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于5月18日前将以下自评材料(详见附件2)正式函复我委:
(一)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请填报《省级财政专
项资金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二)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请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报送。
(三)财政资金绩效自评佐证材料。包括佐证材料清单以及体现绩效目标、财政资金管理、事项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结果等方面的材料。
绩效自评具体填报事宜请径直联系我委各对口服务处室。
附件:1.2017年省级基建投资安排情况表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资料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11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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