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产业函〔2018〕48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10部委办公厅《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25号)文要求,为加快推进石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将联合开展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请你局(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炼油企业进行梳理,并核实企业一次加工能力。有关核实情况请填写附表,并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相关书面材料请于2月2日前报送我委(产业发展处)。对未按要求及时填报的具备一次原油加工能力的企业,经其他渠道核实确认后,即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附表:广东省炼油企业基本信息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曲延军,020-83133108)
附表
广东省炼油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盖章处)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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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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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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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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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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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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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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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装置及规模 |
(主要填写常减压装置、催化裂化装置、加氢装置、重整装置、改质装置名称、规模和投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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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炼油 产品产量 |
(填写炼油产品产量、等级和标号,如国五标准92号汽油*万吨): |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
(包括企业历次项目核准和备案文件名称和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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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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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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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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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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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文件名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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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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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消防验收文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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