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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2018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服务业发展处 时间:2018-01-17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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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服务函〔2018〕289号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15年、2017年委托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公开招标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确定你公司为承储单位。现将2017/2018年度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规模。2017/2018年度省级化肥淡储年度总量10万实物吨,品种为尿素和钾肥。其中:尿素8万吨,钾肥2万吨。

  二、储备期限。2015年招标的5万吨化肥淡储期限为6个月,即2017年11月-2018年2月、2018年5-6月;2017年招标的5万吨化肥淡储期限为4个月,即2018年1-2月、2018年5-6月。

  三、储备贴息。省级淡储化肥由省财政给予利息补贴。2017/2018年度淡储化肥贴息成本统一确定为1883元/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淡储化肥的经营,由承储企业自负盈亏。

  四、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按照《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对省级化肥淡季储备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五、化肥淡储到期后,承储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销售库存化肥。淡储化肥只限于满足国内农业生产需要,不得用于出口。

  请按照《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并在承储期间每月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承储企业淡季储备期间化肥进销存月报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张小玲,83134660;

  省财政厅 王 樱,8317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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