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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价格成本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本调查队 时间:2017-12-25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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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17〕67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为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的通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发改办价格﹝2014﹞2523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成本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价〔2009〕249号)要求和规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价格成本工作总结和考核,并推荐评选2015-2017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年度价格成本工作总结

  各地要根据全省价格成本工作任务,全面总结一年来本地区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成本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提升2018年成本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并同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材料。

  二、认真做好价格成本工作考核推优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市所属县(市、区)成本调查机构2016-2017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农产品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包括生猪月报、粮食化肥周报调查)、专项调查、预测调查、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规范化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近三年的评分结果,推荐一个县级优秀集体和一名市级或县级优秀个人候选名单。我委(价格成本调查队)将对地级以上市成本调查机构2016-2017年度价格成本工作进行直接考核,并根据对各市县成本调查机构和人员近三个年度考核量化评分结果和工作实绩,综合评选上报参评国家优秀集体和个人名单。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地按要求分别填报:年度成本工作总结、《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集体考核表》(附件1)、《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个人考核表》(附件2)、《成本调查机构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两个表格)。本年度总结和考核的统计期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

  以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请于2017年12月27日前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报送我委(省价格成本调查队)。

 

  附件:1.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集体考核表

  2.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个人考核表

  3.成本调查机构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 曾加耀,020-83134695;

  邮箱:guangdong@mail.npcs.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5号418室,邮编:510040)

 

附件1

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集体考核表

2015—2017年度)

单位名称

 

现职调查监审人员数量

 

现职农本调

查人员数量

 

         

常规

调查

直报调查

专项调查

预测调查

应急调查

小计

调查报告加分

合计

 

 

 

 

 

 

 

 

主要工作成绩:

 

 

 

 

 

 

 

 

 

 

 

 

本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个人考核表

2015—2017年度)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务

 

工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从事农产

品成本调

查工作时间

 

主要事迹:

本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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