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2017〕420号
省供销社,有关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下达粮食仓储和物流项目2017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000号),现将投资分解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分解计划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粮食局备案。请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做到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二、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中央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粤发改经贸〔2015〕458号),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设计、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质量。我们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稽察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实施的,需报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调整。
四、本批项目纳入重大工程调度月报范围。请项目单位于每月6日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广东省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http://210.76.72.77),填报项目截至上月底的最新数据。
附件:1.广东省粮食现代物流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下达表
附件:2.广东省粮食仓储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下达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局
2017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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