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办社会函〔2017〕25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关于请抓紧做好县级医院建设和发展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严格按照国家通知精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摸底工作的主体责任,请认真组织辖区内县级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逐项填报,务必确保数据真实,杜绝数据不实、随意填报等情况,县级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数据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二、本次摸底调查工作将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的前提条件,对于发现数据造假、严重失实等地区,将在“十三五”期间对该地区予以停止申报等处罚。
三、《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所提“4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为县级医院”项目列入本次填报范围。
请各地级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将相关附表以市为单位整理汇总并装订成册,于5月22日前联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处),电子文档一并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关于请抓紧做好县级医院建设和发展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丁伟武,020-83138644;845021773@qq.com;省卫生计生委 蔡祖劲,020-83880532;czj902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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