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2017〕284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34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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