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新函〔2017〕18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编制上报“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7〕1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本企业“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填写有关表格。有关材料请于4月25日前报送我委(新能源产业处)。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4月12日
(联系人:樊俊林,电话/传真:020-83138745; Email:gdnyjxn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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