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交通函〔2017〕166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体育局、旅游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体育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加快培育通用航空市场,释放市场潜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363号)。现将《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国家通用航空第一批示范工程建设。
各市(区)要结合通用航空发展现状、规划目标和需求实际,重点扶持本市(区)具有优势的通用航空项目,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通用航空业,加快培育、壮大通用航空市场,促进通用航空在交通、体育、旅游等方面的融合发展,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
下一步,我省将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工程经验做法,选定推进快、效果好的项目作为省示范工程,分类推进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我省通用航空业新发展。
附件: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旅游局
2017年3月30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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