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函〔2017〕935号
新疆喀什地区、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发展改革委:
新疆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广东省2017年财政预算内基建统筹资金的函》、西藏林芝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支持林芝市发改委2017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林发改〔2016〕641号)、四川甘孜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解决2017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甘发改〔2016〕71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广东省省级支出预算,经研究,从2017年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内基建统筹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用于补助你们开展本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新疆喀什、西藏林芝、四川甘孜各50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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