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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排对口支援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通知

信息来源:投资处 时间:2017-02-23 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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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资函〔2017〕935号

 

新疆喀什地区、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发展改革委:

 

  新疆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广东省2017年财政预算内基建统筹资金的函》、西藏林芝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支持林芝市发改委2017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林发改〔2016〕641号)、四川甘孜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解决2017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甘发改〔2016〕71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广东省省级支出预算,经研究,从2017年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内基建统筹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用于补助你们开展本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新疆喀什、西藏林芝、四川甘孜各50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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