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社会函〔2017〕7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卫生计生局,省级卫生计生(中医)预算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编报2017年度卫生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1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国家通知精神。本次申报范围是《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6〕2439号)所提六大工程建设的其中三项,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结合《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加强对国家通知精神的研究和学习。
二、如实做好项目申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通知遴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对所申报项目务必进行初审,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排序,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省级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报送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卫生计生(中医)部门于2月14日前将建议方案表(国家通知之附件)和申报材料以联合行文的形式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处)、省中医药局(规划财务人事处),请省级有关单位按照国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于2月14日前行文报送。
附件:发改办社会〔2017〕154号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2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丁伟武,020-83138644;省卫生计生委 刘文通,020-83880532;省中医药局 姚绪实,020-83513118)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