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认真做好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七大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责任感
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承担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七大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各项工作,抓得紧,做得实,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我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推进,全力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各项工作
(一)加强PPP项目储备。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建立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的准备工作,提早储备一批PPP项目,按照国家要求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分批推进。将入库情况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专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认真做好项目论证和决策。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规性、规划衔接性、PPP模式适用性、财务可负担性以及价格和收费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将项目是否适用PPP模式的论证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依法依规履行投资建设程序。鼓励推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工作模式,提高审核效率。
(三)积极推进PPP项目实施。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论证、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执行等各项工作。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严禁设置各种隐性条件或排斥、限制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对接,积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PPP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并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构建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认真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满后的项目移交、后评价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PPP项目信息公开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法及时、充分披露PPP项目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统筹协调,确保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取得成效
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综合统筹作用,积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促一批PPP项目尽早签约落地,确保工作早见成效。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在传统基础设施的七大领域开展PPP创新试点工作,主动探索推进PPP工作的新模式、新举措,力争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加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
请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明确PPP工作负责人(包括分管领导、牵头科(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同志),于12月9日前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