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外资〔2016〕6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有序推进我省外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促进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的积极作用,我委制订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业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1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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