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社会函〔2016〕100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民政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6年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6〕5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项目遴选中,要严格审核把关,遴选条件成熟(今年内可开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符合建设标准和造价标准的项目。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项目建议方案要与编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衔接,未纳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建议方案。
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发改办社会〔2016〕596号文要求认真填报,并于3月12日前完成申报项目在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在线提交,同时一并将建议方案表电子版、项目可研批复、配套资金承诺函、开工承诺函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民政厅(计划财务处)邮箱;各类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14日前联合报送。
附件:发改办社会〔2016〕596号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2016年3月11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丁伟武,020-83138644,845021773@qq.com;省民政厅 王倩,020-83187389,gdsmztjcc@163.com)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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