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社会函〔2015〕56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建立“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通知,“十三五”储备项目库有六大工程: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其中,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核辐射事件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广东不列入支持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2016年完成规划建设任务,以后不再安排资金。
二、请各地按照国家提出的建设方向和相关机构建设标准,对照不同层级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控制数,严格审核项目建设规模。已达到或基本达到相关建设标准的机构,坚决不得列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超标准建设问题将作为今后督导检查的重点之一。
三、此次编报工作重在摸清各地卫生领域实际需求,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研究,重点做好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项目储备工作。拟于2016年安排实施的项目,要认真填写可研、环评、土地、规划等批复文号,其他项目可以暂不填写。
请各地按要求抓紧开展工作,认真填写附表,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上报我委社会发展处(邮箱:shehuichu@qq.com)。
附件:关于启动建立“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准备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玲,83134660)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