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交通函〔2015〕1933号
省交通运输厅,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切实简化政府投资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手续,加快推进我省沿海航道、防波堤、锚地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公路和水运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发改交通函〔2014〕2414号),现将我省2015年至2017年政府投资沿海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计划项目未包含在建或已批复项目。纳入本计划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具体技术标准,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后确定。
二、请各地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要求,加强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和地方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广东省2015-2017年沿海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12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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