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经贸函〔2015〕19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统计局,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物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5〕1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设定以下项目条件:
1.项目必须已经纳入我省物流业重大项目储备库。我委《关于请报送物流业重大储备项目的紧急通知》(粤发改办经贸函〔2015〕1684号)已要求各地和省属企业填报项目,目前已汇总初审,建立我省物流业重大项目储备库。
2.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必须是已开工在建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明年底前竣工投产。
3.优先挑选服务广东自贸区、“一带一路”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国家限定我省申报4个项目,并要求5月18日前上报。因此,我委将按照项目条件要求,从物流业重大储备项目库中直接筛选成熟项目,经与有关市、省属企业沟通核实项目情况后,按照有关程序报批确定申报项目,并通知相关市、省属企业报送申报文件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时间紧急,届时请相关市、省属企业抓紧协助做好申报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翟宇佳,020-83133135)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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