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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编报2015年卫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处 时间:2015-03-20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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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社会函[2015]10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委)、省级卫生计生(中医)预算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卫生计生委规划司、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关于编报2015年卫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建议方案编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国家安排给广东的卫生项目范围主要为:(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科(儿童专科医院);(三)地市级医院建设;(四)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三级医院)建设;(五)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地市级、县级疾控中心,地市级、县级妇幼保健院,其它防治机构;(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地市级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请各地根据以上范围,抓紧开展项目编报工作。

  各地在项目遴选中,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已印发实施的医疗卫生各专项建设规划,遴选条件成熟(年内可开工)、符合建设标准和造价标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的项目。申报项目以改、扩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编报内容除遵循国家通知的要求外,同时还要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和开工承诺函。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省级卫生计生(中医)预算单位按照国家通知附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并务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建议方案表和imo文件电子版,以电子形式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处和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处的邮箱。各类纸质申报材料请按照通知要求分项目装文件袋于3月23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局。

  附件:1.《关于编报2015年卫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青海省三江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有关项目严重问题及查处结果的通报》(发改办稽察〔2015〕454

  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5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张小玲 83134660 邮箱shehuichu@qq.com;省卫生计生委  卢莉 83848921 邮箱wstgcc2011@126.com;省中医药局 林劲松 83848467 邮箱ljshom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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