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新函〔2015〕10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油气管道有关企业:
自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全省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自2013年底国家启动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来,经过几轮的排查督查和整治,我省大部分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同时也排查出一些新的隐患。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省累计排查出1576项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完成整改1150项,未完成整改425项,整改率达73%,全省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除汕头、河源、汕尾、潮州、揭阳等5个地市现没有已建成的长输油气管道外,其余17个有长输油气管道的地市(含顺德区)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详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地区隐患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市整改工作进展较快,如佛山、江门整改率达90%以上;但一些地市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如东莞、肇庆、韶关、珠海整改率在50%以下。
二是剩余的隐患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剩余隐患问题多属于安全距离不足、违规占压、交叉穿越等,进一步整改涉及房屋拆迁、补偿或管道改迁等,协调落实整改难度较大。
三、2015年工作要求
2015年,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要求,努力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油气管道企业要全力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相关地市政府对剩余的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努力攻坚克难;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调有关问题。各有关方面要共同推进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按国家要求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工作,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
附表:全省各地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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