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气候函〔2014〕31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等程序,结合2013年广东省碳排放核查工作,我委同意将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列入本省首批碳排放核查机构推荐名单。
各碳排放核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核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碳排放核查业务,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首批碳排放核查机构推荐名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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