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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的说明

信息来源:经济贸易处 时间:2014-12-15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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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2014年公告第22号,可在http://www.ndrc.gov.cn网站查询)要求,现就受理广东省(不含深圳)粮食、棉花企业申报201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年第22号)的具体要求。请有关企业认真对照,如实申报。

  二、申报资料

  (一)2014年有配额进口实绩企业申报资料:

      1. 企业申请报告一份;

      2. 《粮食(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需有申请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2份;

      3. 2013年、2014111月财税报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二)2014年无配额进口实绩企业申报资料

      1. 企业申请报告一份;

      2. 《粮食(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需有申请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2份;

      3. 2013年、2014111月财税报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2012201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证明,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长粒米和中短粒米申报需要注明名称,分别进行申请。

  (二)因申报企业数量众多、时间紧急,不接受企业上门报送材料。申报资料请一律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递交,地址为: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邮编510031内件品名请标注:2015年配额申报资料。资料提交日期截止至1225日(以收到邮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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