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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201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延期事项的说明

信息来源:经济贸易处 时间:2013-12-03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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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申请办理2013年配额证延期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从始运港出运,需在2014年到货的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最终用户需于12月31日前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延期最迟不得超过2014年2月15日。 

  二、申请延期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原件; 

  (二)延期申请(需有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购货合同; 

  (四)提单; 

  (五)装船单或出港单; 

  (六)企业委托书; 

  (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受理申请的时间为12月23日—27日。需要办理的企业请于12月20日预约具体办理日期。 

  配额工作联系电话:020-83133070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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