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电[2013]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统调电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3523号)和《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发改能〔2008〕1241号)的相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制订年度节能发电调度机组基础发电排序表。
按照发改能源〔2007〕3523号文相关规定,我省从2011年开始推动发电机组煤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以尽快实现按照实测煤耗排序,目前全省已有31家燃煤电厂安装煤耗在线监测系统并通过验收。2013年燃煤发电机组煤耗水平排序,将采取实测发电标煤耗与设计发电标煤耗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安装投运煤耗在线监测装置并通过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按照综合发电标煤耗进行排序,综合发电标煤耗=设计发电标煤耗×70%+实测发电标煤耗(经校核后有效数据的平均统计数值)×30%;同容量机组中,已安装煤耗在线监测装置的机组优先排在未安装煤耗在线监测装置的机组之前(未安装煤耗在线监测装置的机组仍按设计发电煤耗排序)。综合考虑省内发电机组关停、投产情况,机组发电煤耗水平,环保设施投运等因素,我们制订了2013年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发电机组基础排序表。现予以公示(同步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信息发布系统上公示)。若有修改意见,请于2012年12月25日前书面反馈省能源局(需一并提出修改依据和相关支撑性材料)。
附件:2013年度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发电机组基础排序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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